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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措施及标准 (一)各区(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重点在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对辖区内所有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市渣土办每周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各区违规情况,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信息。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在整治期间,每周违章率排入第1位的,停运3天,全体司机培训学习;实行各清运企业违法违章情况季度排名评比制度。按照每季度10%的比例,对排名靠后的清运企业,淘汰出西安市场。 (二)各区(开发区)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安全保障金和清洁运输保障金制度。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期间造成城市道路污染扬尘,各区(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按照上限重罚。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率、冲洗设备设置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运输业资质认证率达到100%;《西安市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规范。随车携带证照齐全,遵守交规;车容整洁,无抛撒遗漏、无扬尘、无装载高尖;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 (四)对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营运的“黑车”依法予以没收或销毁,并依法追究车主责任,对违规违法的司机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