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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巴中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巴府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重点县(区)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采空区、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各工伤保险统筹地方政府要按规定比例从上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中安排专项费用,统筹用于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han阻隔防暴、gps监控等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要依托四川科技职工大学筹备组建“四川安全科技职业学院”,采用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储备智力资源,实施科技人才保障,着力化解人才制约“瓶颈”。全面推行“教考分离”,进一步抓好对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严格“三级教育”制度。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使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实现有序化和规范化,让农民工真正转变为产业工人。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把安全工作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5.着力防治职业危害。把治理职业危害作为民生工程,在全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行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制鞋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依法严惩职业危险和职业危害事故,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工业园区是企业的聚集区,要搞好园区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和安全规范化乡镇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就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物资装备、人员调配、现场抢险、医疗急救、信息报送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矿井、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2.完善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发生一起及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经考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做到有责必究、追责必严。因违规违章引发责任事故的,重点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非法违法生产引发责任事故的,除从重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外,重点追究事故发生地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或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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