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房改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2008年12月市建委印发了《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京建权〔2008〕827号)。该文件有效规范了房屋登记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为在京中央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的精神,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其售房备案及房屋
  登记工作仍按《关于协助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做好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住房工作的通知》(〔2006〕京房改办字第0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