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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3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清、大厂、文安和大城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


  廊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廊政〔2009〕154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永清、大厂、文安、大城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清工业园区扩大11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185平方公里扩大到1285平方公里。
  
  二、同意大厂工业园区扩大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4平方公里扩大到9平方公里。
  
  三、同意文安工业园区扩大3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318平方公里扩大到618平方公里。
  
  四、同意大城工业园区扩大8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2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
  
  五、工业园区新扩大规划区域的四至范围,由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备案。
  
  六、你市要加强对永清、大厂、文安、大城工业园区的指导和服务,坚持依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禁房地产开发,确保园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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