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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济残联[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接上页]

  第十七条 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残联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补贴金;情节较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济南大局出发,认真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补贴工作。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市确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补贴金额,并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报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条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10年1月核发。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30日后施行。
  附件:1、济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略)
  2、济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略)
  3、济南市县(市)区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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