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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6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2010年三明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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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是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将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全面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纳入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农业局领导具体抓,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高产创建活动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组建专家队伍。组建市、县、乡各级高产创建活动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细化技术方案,加强技术协作攻关,在关键农时深入示范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带动周边粮食生产平衡增产。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细化并落实工作要求。
  (四)争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省上专项资金补助,市里安排专项资金对高产示范给予奖励、各地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配套,以确保高产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检查指导。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督查、技术交流、总结验收等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产创建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
  (六)建立考评制度。年终市政府将对各地高产创建活动工作进行评比和奖励,对高产创建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考核评比办法,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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