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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卫生厅、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将纳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和省牵头部门工作督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加大暗访核查和“曝光”力度。省委宣传部已安排各地组织记者到医院等公共场所,连续报道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因此,各地要加强对下级单位、部门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自身“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要责令整改;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要实施问责。同时,要把“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各地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在推进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着力构建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对专项行动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给予保障,以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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