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113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0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五)继续开展国家专利技术(无锡)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工作,依托无锡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无锡市产权交易所,开展专利技术的展示、评估和交易服务,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责任单位:北塘区政府、国联集团、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机制,发挥“12330”维权援助电话服务保障作用,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群众投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磋商和衔接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通过专题座谈、庭审观摩、定期通讯等形式,及时沟通各部门执法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最新动向。(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三)继续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中山路“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环境。建立从商品流通的源头防范假冒、冒充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无锡工商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四)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重点查办食品、药品、保健品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商品商标侵权行为。将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作为商标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开展保护工作。(责任单位:无锡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公安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一)精心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宣传周活动。发布《2009年无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商标知识进万家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承办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无锡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责任单位:滨湖区政府,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江南大学)
  (三)编写发放《专利法规政策选编》,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专利的政策、法规、条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四)充分发挥江南大学作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的作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工作。积极承办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专业培训班,继续开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前培训和组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加强新专利法知识专门培训。开展对知识产权工程师、企业管理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企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五)继续开展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专项培训,加快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