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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0]128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福建江夏学院的通知


  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福建江夏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39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福建江夏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省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2000人左右,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福建江夏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三、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福建江夏学院工作的指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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