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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福建江夏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39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福建江夏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省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12000人左右,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福建江夏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三、省教育厅要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福建江夏学院工作的指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