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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法监字[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实施《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卫生机构:
  由我局组织起草的《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gb11/663-2009)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gb11/662-2009)已于2009年12月12日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上述两个标准均为北京市地方强制性标准,可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bjtsb.gov.cn/)查阅,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对《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的学习与贯彻实施。在5月底之前完成相关管理人员与具体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要在7月1日标准实施之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分别负责上述两个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工作。标准实施后,在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的设计、建设、使用和管理中要认真执行《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医院布草洗涤的质量及洗涤场地、工作人员、洗涤过程控制、储存、运输、交接全过程等,应严格执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
  
  三、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各单位在实施上述两个卫生标准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刘荣;联系电话:82325504)。
  为全面做好《负压隔离病房建设配置基本要求》和《医院布草洗涤卫生规范》的专业培训,我局将于4月中旬至5月底,委托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等主要起草单位,具体承办相关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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