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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89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纂《四川教育年鉴(2009卷)》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地记录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反映全省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组织编纂《四川教育年鉴》。
  《四川教育年鉴》是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编纂,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的四川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年鉴,承担着准确、系统记载四川教育改革发展历程,鉴往知来,服务现实,保存史料,惠及后代的历史使命。为做好《四川教育年鉴(2009年卷)》(以下简称《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四川教育年鉴(2009年卷)》的编纂任务,请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保证经费和设备,确保《年鉴》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纂要求
  (一)《年鉴》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2009年度教育改革发展变化的重大事件和教育创新成果,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体现工作亮点和特色;资料要详尽、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平实,行文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八股式的堆砌,力避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
  (二)《年鉴》包括:“年度概况”和“具体条目”两部分内容。对“年度概况”,应科学合理地综合年度资料,层次清晰、突出重点。叙述应客观写实,避免报“流水账”,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列入。对“具体条目”,要做到一事一条,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大事、要事以及有特色的工作进行选题,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要素写实、写清。力求题目简短、内容充实,做到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不遗漏。
  (三)根据《年鉴》体例安排统一要求,建议各市州教育局报送的材料统一分为综述(内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概况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条目。各级各类教育应有概况、有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等方面的条目。高等学校报送的材料内容一般应包括概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条目,并列若干重点或亮点工作条目。条目撰写要求格式规范、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调整设置条目、栏目和内容,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
  (四)《年鉴》内容原则上只写2009年度内的工作,某些多年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应突出记述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可在文中适当叙述上年度的情况进行对比,或只作简单交待。
  (五)为使《年鉴》图文并茂,增强其资料性和历史保存价值,根据年度工作特点和实际,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要至少精选报送与条目内容相关的彩色图片3--5幅;各处室、单位要至少精选报送图片2--3幅。报送的图片要求主题鲜明、主体形象突出。图片内容希望生动活泼,多反映教育成就或校园生活风貌,切忌程式化活动(如举办会议、领导视察等)过多,数码照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的尺寸大小(分辨率)应不小于1600x1200,即200万像素。纸质照片应扫描成电子格式,并同时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在照片中的位置)、事由、拍摄作者姓名及单位等要素,要求文字简洁、信息完整准确。
  (六)各市、州教育局的稿件一般不超过1.5万字;各高等学校提供反映本校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文字材料,本科院校5000字以内(“211”高校可适当增加篇幅),高职高专院校3000字以内;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本单位及本系统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一)《年鉴》的编辑出版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年鉴》编撰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真实、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年鉴》材料。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报送稿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稿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
  (二)稿件报送须准备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各一份。纸质文稿用小四号仿宋体,a4纸打印。电子文稿使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
  (三)为保证稿件的质量,各供稿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稿件以及数据表格等进行初审,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并具明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
  (四)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接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3月19日前将承担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请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巫文君,联系电话:028-86110515,电子邮箱:495358774@qq.com,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党办,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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