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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适时组织督查。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全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成立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全民健康体检实施细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全民健康体检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科学、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全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承检医疗机构要加大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要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定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升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
  
  六、解释机关
  本方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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