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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省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我省不少非煤矿山生产规模仍然较小,技术装备水平不高,部分非煤矿山不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开采的违规行为依然存在,甚至个别地区的非煤矿山还有擅自非法组织生产的现象。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和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制订2010年江苏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压降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工作要求。 二、工作目标 1、2010年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9年下降5%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2、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把“三同时”关口,全面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使非煤矿山达到系统完善、开采有序、作业规范、管理到位;尾矿库实现设施完备、筑坝规范、排放合理、监控到位。 3、以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所有非煤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其中所有地下矿山和大型露天矿山要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执法,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组织生产、不按开采设计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工作上取得较大成效。 5、强化协调联动和综合治理,继续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在取缔关闭非法生产非煤矿山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重点 1、露天矿山: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必须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规范爆破作业,严格爆破安全距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的要求控制坡面角;严肃查处不按设计或开采方案开采的违规行为。 2、地下矿山:一是严格机械通风管理,严禁掘进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二是严防大面积采空区塌陷和顶板冒落,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好保安矿柱的留设,加强顶板管理和巷道支护;三是防止透水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规定,严禁工作面顶水作业;四是全面落实矿用设备检测检验制度,要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设备;五是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六是严肃查处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 3、尾矿库:严禁擅自利用废弃或停用尾矿库进行生产;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尾矿排放作业,不得超量排放储存尾矿;禁止尾矿库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建立健全尾矿库相关监测系统,完善相应的监测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 4、采掘施工企业: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采掘施工行为,减少因管理、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1、强化非煤矿山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规范,把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与“执法行动”及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管理,加大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2、深化安全隐患治理。各地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及时消除,防范重特大事故;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较多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