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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8-06
【实施时间】 2010-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了全市服务业健康较快发展。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服务业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历下区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为2009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发展合力,促进服务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省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历下区人民政府
  市中区人民政府
  槐荫区人民政府
  章丘市人民政府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市统计局
  市旅游局
  市金融办
  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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