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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北京市重症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的通知》(京卫医字〔2009〕26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我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范围内,采取医院自愿申报、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估的方式,对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北京市重症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申报工作的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等5家医院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情况 市卫生局于2010年2月3日至5日,组织我市重症医学和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申报医院的专家回避),认真阅读了申报医院的申报文书,到医院重症医学科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申报医院的陈述。评估专家依据严谨的评估程序,遵照严肃、认真、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医院的重症医学科进行了综合评估。 二、评估结果 北京友谊医院以总分第一被确定为“北京市重症医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委员单位。 三、相关工作 质控中心任期一年。待年终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局将采取专家评议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质控中心任期一年中的工作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可连任。若在任期内未能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地改善本专业现状,经专家评议认定、市卫生局批准,该质控中心将被除名并摘牌,在限期内退回全部专项经费,并由市卫生局向社会公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接受质控中心的业务指导、质量督查和改进工作的要求,积极支持质控中心开展工作。质控中心在开展工作期间,接受各级各类医院同一专业专家的监督。 二○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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