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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二日
  

  
  
潍坊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协调驻潍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专业统筹等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和省属驻潍高等院校有关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全市督导责任区建设。
  (五)统筹规划中小学布局,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按规定承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六)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学生资助救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定期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职资格认定、职级评审认定、培训、交流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建议计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留学生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外籍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负责拟订市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导驻潍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驻潍高校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联席会议。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督查、车辆、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学习、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负责政协提案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职资格认定、职级评审认定、培训、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工会工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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