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交易规则;指导、规范交易各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对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情况、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招投标全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等依法实施监督;处理对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类代理机构进行交易活动的投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对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或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
  (十)滨海分中心。负责组织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寿光、昌邑北部沿海经济开发区内涉及市级投资项目审批;协调解决项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重点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投资项目落地;对市级部门驻滨海分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32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备主任1名(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挂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二)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导职数配备按潍编〔2005〕17号和潍编〔2007〕12号文件执行。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