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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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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责分工。市环境保护局对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实施指导、协调与监督;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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