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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劳教工作管理科。指导全市的劳教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解除劳动教养、加减劳教期限的审核工作;指导劳教单位的场所建设、生产发展及安全工作;协调潍坊、潍北监狱与市、区有关部门的关系。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由同级副职兼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政治处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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