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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委办[2010]5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抓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致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弘扬法治精神,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浙江”建设奠定基础。
  (二)围绕实现“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法律专家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围绕服务改善民生,贴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侵权责任法为重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围绕服务“三农”,深入宣传农村土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性作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职能资源,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尝试开展法律评析。加强民事执行宣传,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组织开展优秀依法维权案例的宣传,将公民维权纳入法治轨道,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五)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重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政法干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全省6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7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继续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倡导律师进社区。切实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七)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着力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坚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网络,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管理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
  (八)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探索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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