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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10]131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8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为完成2010年度省政府下达我厅的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任务,确保绩效管理考核取得优秀成绩,特制定了《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责任分解方案》,经第10次厅务会议审定,现印送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责任分解方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责任分解方案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厅的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任务,结合厅机关各处室职能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处(室)主要负责人全责、办公室督查督办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二)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厅长姜晓亭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于会文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监察执法总队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绩效办)。由厅办公室主任雷毅任主任,厅办公室副主任张德良任副主任,办公室孙涛为联络员,办公室、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为厅绩效办成员单位。
  厅绩效办设在厅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厅目标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负责制订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分解细化目标,加强督查督办,积极推进机关各处室和监察执法总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搜集、编写部门绩效管理报告;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下级环保部门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全面加强绩效管理
  机关各处室和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绩效管理三级指标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确保目标实现,并取得良好绩效。
  (一)办公室:负责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绩效办、省政府督办室的联系,全面负责厅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撰写部门绩效管理报告;严把公文质量关,无重大错情发生和被上级机关退文;认真督促相关处室按要求做好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件的办理工作,组织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政务信息,圆满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做好机关节能降耗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与省政府法制办的联系,牵头做好依法行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法制保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三)规划财务处:负责与省财政厅的联系,牵头做好成本效益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教育处:牵头做好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处(室)和优秀公务员评选奖励工作,建立和完善机关公务员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奖励机制。
  (五)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配合做好相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牵头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及时跟踪和反馈情况,及时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信息,全力推进“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负责与省统计局的联系,协调做好社会公众评价环境保护工作。
  (七)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处):负责与省政府服务中心和省政府效能办的联系,牵头做好服务群众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以行政审批处为主导的运行机制,确保行政审批规范、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公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
  (八)环境监测与调查处:牵头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环境质量数据。加强环境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机制。
  (九)污染防治处:牵头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期完成180户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评估任务,确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和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十)农村环境保护处:牵头做好农村环境保护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按期完成4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100家农家乐污染治理任务,确保重点小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完成50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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