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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466号
【颁布时间】 2010-08-02
【实施时间】 2010-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大力开展“感恩·奋进”大家唱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感恩之声”大家唱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宣电〔2010〕79)要求,为在全省中小学掀起感恩歌曲大家唱的歌咏热潮,营造感恩、报效党和祖国人民的良好校园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所学校,并建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把“感恩·奋进”大家唱活动作为我省中小学感恩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做好感恩歌曲光碟发放工作
  各地要将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制作的感恩歌曲光碟尽快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每校一碟的数量翻制光碟,确保发放到所有中小学校和有关单位。保证学唱活动顺利开展。
  
  三、广泛开展学唱演唱活动
  暑假期间,要充分利用学生集中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场所和学生返校时间教唱感恩歌曲,播放感恩歌曲。要把唱感恩歌曲作为活动中心音乐艺术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要利用暑期教师培训时机,对全体音乐教师进行培训,安排专门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教唱。
  秋季开学后,学校要把广泛开展“感恩·奋进”大家唱活动作为开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演唱。要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班团队活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感恩·奋进”歌曲演唱活动和学校演唱比赛活动,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参与。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安排音乐课教唱《感恩的心》、《因为有你》、《四川感谢你》、《我祝愿》、《四川依然美丽》等有关感恩歌曲,利用校园广播站在课间定时播放感恩歌曲,以班级为单位在上午和下午课前集体演唱感恩歌曲,大力营造“感恩·奋进”大家唱系列活动氛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推选英雄少年、援建劳模、影视明星、体育冠军、先进典型等人士担任地区或学校活动的形象代表,邀请他们到校和同学们一起唱感恩歌曲。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知感恩的良好氛围。
  
  四、举办“感恩.奋进”演唱会
  在全省学校开展“感恩·奋进”大家唱活动的基础上,定于2011年元旦前夕举办2011年四川省教育系统迎新年“感恩·奋进”演唱会。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根据实际举办本地的演唱会,并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11月15日前将1-2个优秀节目上报我厅,以备我厅“2011年四川省教育系统迎新年‘感恩之声’演唱会”选用。节目形式以合唱和表演唱为主,上报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加强部门合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文化、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学校要与家庭、社区紧密结合,实现学校、家庭、社区的互补、互动和有机融合。以学生带动家长,以家长影响社区,让歌声响彻校园,把歌声传遍社区。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大型活动和富有特色的活动安排及时通报当地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注意总结、宣传“感恩·奋进”大家唱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省教育导报、省教育电视台开设“感恩·奋进”大家唱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学校感恩教育的情况、成果,形成感恩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对学校开展“感恩·奋进”大家唱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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