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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办,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为确保完成我省“十一五”cod减排15.1%的目标,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去除量占全省cod去除总量60%以上的目标,根据我厅印发的《浙江省建设系统cod(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各地上报并多次核实论证后,我们制定了2010年度建设系统cod减排计划。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cod减排有关目标确定的说明 (一)cod去除量 以11个设区市和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将cod去除量分解落实到每个污水处理厂,以2009年各地上报的污水处理厂全年实际去除量为基数,以及污水处理厂2010年需达到的运行负荷率目标为依据,对2010年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总量和cod进出水浓度进行测算,并提出2010年度cod去除量目标(见下表和附件1)。 2010年cod去除量任务分解表
(二)运行负荷率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投入运行1年后,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要确保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要求,提出每座污水处理厂2010年度运行负荷率目标(见附件2)。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 根据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10年,设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其中杭州、宁波、湖州、嘉兴市区达到83%以上。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其中太湖流域达到80%以上,钱塘江流域达到70%以上”要求,以2009年实际污水处理率预报数为基数,对2010年污水排放量和处理量进行预测,提出2010年度各市、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具体目标(见附件3)。 二、几点要求 (一)cod减排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生态考核,我厅对各责任主体的cod减排年度考核已纳入到各市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此外,考核结果还将作为评选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生态市(县、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重要依据。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年度计划,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二)各责任主体要继续做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月报表的报送工作,务必在每月5日前将本级及所属县(市、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月报表报送我厅,确保全系统cod减排信息的畅通,确保省政府下达我省建设系统cod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去除量2010年计划表(略) 2.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2010年计划表(略) 3.城市污水处理率2010年度目标建议表(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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