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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5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组长1名,总审计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4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市审计局实行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双重领导体制。 (三)区、县级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本级党委为主的体制。区、县级市党委在任免、调动、奖惩区、县级市审计机关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求市审计局的意见。市审计局要协助区、县级市党委加强对区、县级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经常反映情况,主动提出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建议。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