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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发改物价[2010]233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近来自然灾害频发,继西南遭遇特大旱灾、北方出现持续低温霜冻天气后,青海玉树又发生了7.1级强烈地震,对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较大影响。为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全面地掌握市场价格尤其是粮油价格变化情况,准确分析价格走势,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793号)印发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现行的粮油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
  要高度重视我省现行的主副食品及灾后重建物资的监测日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加强领导,克服长期日报造成的疲怠心理,坚持认真采价,及时、准确地上报监测数据,深入、客观地分析价格走势及价格变化原因,为应对当前复杂的价格形势提出科学决策依据。分管领导要对监测工作高度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报数据和情况,确保价格数据真实,市场情况准确。
  
  二、加强旱区、地震受影响地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近期受震灾影响严重的甘孜州及川西南凉山、攀枝花等旱灾严重地区在做好粮油价格监测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肉禽蛋菜等副食品和其它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深入了解灾情对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价格的影响,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在做好现行日报工作的同时,每周上报灾区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的供应、价格情况,并做好文字分析。切实指导所辖受灾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一有异常波动,要在第一时间预警上报并立即做出应对。
  
  三、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价格分析工作
  要深入市场调查,全面了解当地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籽以及蔬菜等农作物和生猪的生产、供应、价格情况,加强对市场的价格巡视,进一步深化价格监测数据分析,对价格的异常波动立即核实情况,认真做好市场价格变动的原因分析及走势预测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连同监测数据一并上报,努力提高监测分析质量和水平。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79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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