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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苏水基[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铸铁闸门和启闭机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制造企业应向监理办理所用原材料的报验手续,报验材料包括材质证明文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检测报告,材料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应按照确认的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做好过程检测。对于浇注等关键工艺过程应通知监理或检测单位到场。制造完成后,按检测试验方案进行检验并提交相应的检验报告,及时提请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组织出厂验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质量控制保证资料以及出厂资料不齐全,不得通过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和存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需加强闸门和启闭机安装的质量管理。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的,制造企业要加强现场安装质量的检查与指导。安装过程中要加强安装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完成相应记录。安装完成后,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应制定联动检验方案,及时组织联合试运行验收。
  
  五、严把铸铁闸门和启闭机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关
  工程施工、监理和项目法人要严格铸铁闸门和启闭机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自评、复评和认定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加强对铸铁闸门和启闭机制造安装质量和质量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处理到位,并做好备案工作。在对铸铁闸门和启闭机质量评定与验收时,质量控制保证资料不齐全、未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或缺陷未经处理,质量监督机构不得进行质量评价与评定,工程不得通过各阶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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