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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接上页]

  南阳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推进产业集聚区输配电设施建设,落实同网同价等电价政策。
  
  三、完善县(市)区推进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负责辖区内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和环境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副县(市)区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机构;要制定、落实支持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理顺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外部环境建设,推动规划实施,落实推进方案,形成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
  
  各产业集聚区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理机构,强化责任目标,实行节点控制,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的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定期汇总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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