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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经信煤炭函[2010]49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古蔺县银叶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定的批复


  泸州市安监局:
  你局《关于古蔺县银叶煤矿申请突出矿井戴帽的报告》(泸市安监矿〔2010〕16号)收悉。
  古蔺县银叶煤矿位于石屏乡,开采c25、c24、c23、c19、c15、c14等煤层,其中c19煤层属于突出煤层。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该矿自愿申请认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要求,经研究,同意认定你市古蔺县银叶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请你局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防突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建防突专门队伍或托管给就近有专门防突队伍的煤矿企业管理。为煤矿企业要自己组建专门的防突工作队伍,必须配备专业防突技术人员和相应的防突、救援设备设施,配齐操作人员。如果企业组建专门队伍有困难,可以与就近有专门防突队伍的煤矿签订托管协议,提供符合要求的防突管理技术和人员保障。
  
  二、在采掘过程中,始终坚持突出预测、防突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加强防突管理。
  
  三、采用邻近煤矿c19突出煤层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突出测试指标来预测突出问题,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确定适合本矿的各种防突指标,为今后的防突工作提供实际数据参考。
  
  四、加强职工培训,主要培训突出的基本知识和发生事故时的避灾、救护方法及救护设施的使用操作等。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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