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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保监发[2010]4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争创无信访投诉保险公司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强化通报整改。各公司要建立健全本系统信访投诉投诉工作内部考评机制,对各地市机构加强监督指导。各省级保险分公司要对地市机构信访投诉工作开展1-2次全面检查,要建立信访投诉工作内部通报制度,对争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对争创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加强整改。我局将探索建立信访投诉情况通报制度,逐月对辖内公司信访投诉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对信访投诉较多的公司,向总公司和全行业通报并重点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信访投诉工作是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信访投诉数量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公司社会形象的重要指标。各公司要充分认识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信访投诉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妥善处理信访投诉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展示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落实争创活动各项举措。要树立“积极争创、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各级保险分支机构都是争创活动的单位主体,所有的保险从业人员都是争创活动的个人主体,都要积极参与。要把“无违法违规单位”、“无有责群众投诉”作为争创活动的落脚点,把争创活动开展好。我局将对争创情况进行公开,对信访投诉总量同比快速上升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加大监管力度。
  (三)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公司要以排查调处和解决问题为切入点,结合自身情况和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抓好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把苗头、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升级扩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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