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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特此通知。 受理人:许伟明 联系电话: 87056935 网址:http://ajj.zj.gov.cn/ (承办机构盖章) 二○一○年一月一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 实施部门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受理通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验受字〔2010〕0000号) : 你单位2010年00月00日提交的 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文件、资料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于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受理编号为100000。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2010年00月00日前)内完成验收工作,作出安全设施验收审查的决定,并出具验收意见书。对审查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特此通知。 受理人:许伟明 联系电话: 87056935 网址:http://ajj.zj.gov.cn/ (承办机构盖章) 二○一○年一月一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 实施部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