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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统计局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收集上报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的通知


  各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人普办通知精神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需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决定开展收集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报村级人口资料的目的
  (一)为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印刷、分发提供参考依据。
  (二)为各区确定选调、配备调查员、调查指导员数量提供参考依据。
  (三)提前掌握基本人口资料,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区域划分等工作打基础。
  
  二、上报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的内容
  (一)户籍人口:包括户籍人口数,空挂户、拆迁人口、集体户人口,离开户籍登记地人口的流向以及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等情况。
  (二)流动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来源地以及来本地居住时间等情况。
  具体表式见附件1。
  
  三、收集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的方法
  以整合社区居委会现有行政资料为主,如户籍人口资料、流动人口管理资料、出租屋管理资料以及工业企业管理资料等。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结合基层人口管理需要采取入户形式进行核实。
  
  四、收集上报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的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的前期基础工作,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予以重视,认真落实。布置工作时要对指标填写作详细说明,资料填报期间要派出业务指导组加强检查督促,提高填报质量。
  (二)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上报。为了提高填报质量并为普查区域划分创造有利条件,各区可根据市下发的表式,制作基层登记表,首先在社区居委会内按户或者建筑物填报人口资料,然后再汇总上报。
  (三)请各区于2010年6月4日前将下属社区居委会人口资料(分列到社区居委会),用excel表录入后上报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上报电子邮箱地址:hqh@sztj.com;qq:27275527。
  以上通知请各区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附件:1.基本人口资料收集表(略)
  2.基本人口资料收集表填写说明(略)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华琼辉,电话:8355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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