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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211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青海地震灾区学校捐助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强烈地震,给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灾区人民正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目前,灾区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受灾学校和师生处境非常困难,教育抗震救灾任务十分艰巨,急迫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援和帮助。为帮助灾区师生渡过难关,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向青海地震灾区学校捐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及时组织师生员工为灾区学校募捐,奉献爱心。
  
  二、“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上下,社会各界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雪中送炭,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无私帮助。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募捐活动,切实开展感恩教育,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同舟共济、团结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精神。
  
  三、为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四川省教育厅委托四川省教育基金会接受全省教育系统捐款。请各地、各高校在4月30日前将募集的资金汇至四川省教育基金会,由省教育基金会统一拨付青海灾区教育部门。
  捐款账户如下:
  户名: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成都市建行一支行人西分理处
  捐赠账号:51001416140051500890
  联系电话:028-86110965  028-86118161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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