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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部分直属学校布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部门:
  为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中资源的需求,现就调整市区部分直属学校布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扩大优质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市区优质高中资源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资源的需要。
  (二)推动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的原则。结合中等师范学校布局调整和市区相对薄弱普通高中改造,优化市区普通高中资源配置,推动市区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稳定有序的原则。结合各校实际,兼顾各方利益,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平稳有序过渡,有效提升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方案
  (一)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
  为扩大优质高中资源,将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实行“独立法人、统一管理、单独招生”办学模式。即青岛二中分校为独立法人单位,法人代表由青岛二中校长兼任;在学校教职工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青岛二中与青岛二中分校单独划线招生。条件成熟时,青岛二中实行“一校两区、统一管理、统一招生”办学模式。
  (二)青岛师范学校并入青岛五十八中
  根据山东省“三级师范”向“两级师范”过渡的要求,青岛师范学校停止招收师范生,整建制并入青岛五十八中。因青岛师范学校最后一届在校生到2014年毕业,2014年前暂时保留青岛师范学校。在完成现有师范学生培养的五年内,逐步实现平稳转型。从2012年开始,随着师范生的逐年毕业可增加青岛五十八中招生规模,高三级部整体搬迁至现青岛师范学校校址办学。
  (三)青岛师范附属小学整建制划转市北区管理
  由青岛师范学校管理的青岛师范附属小学,整建制划转到市北区管理。
  
  三、人事管理
  本次布局调整后,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均为县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教职工安置按照“整体留用(并入)、适度分流、政策支持、结构优化”的原则进行。
  (一)人员留用(并入)
  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后,在职教职工整体留用,离退休人员由青岛二中分校管理。
  青岛师范学校(不含附属小学)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整体并入青岛五十八中,由青岛五十八中统一管理、调配。鉴于青岛五十八中办学规模扩大,需要适当增加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职数。
  (二)人员安置和分流
  调整后原青岛二十五中、青岛师范学校教职工的安置以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为主,分流到局属其他学校为辅。市教育局制订有关政策引导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富余教职工向其它学校分流。2010年局属学校初中师资、职业学校(含幼儿师范)文化课和部分专业师资、局属学校职员、工人岗位出现需求,原则上从布局调整后两所学校的教职工中调剂解决。
  (三)人员划转
  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干部、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整建制划转市北区政府。
  (四)引进人才优化结构
  为确保布局调整后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五十八中办学水平的提高,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在政策范围内,依据现有教师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面向全国招聘部分高层次的高级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到全国知名师范大学选聘优秀毕业生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四、学生管理
  青岛二十五中改为青岛二中分校后,学生毕业颁发青岛二中分校毕业证书。青岛二中、青岛二中分校学生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按照统一管理、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在教育、教学、评价等各方面的管理。青岛师范学校学生,由青岛五十八中统一管理,学生毕业颁发青岛大学(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五、资产处置及学校规划改造
  (一)资产处置
  1做好青岛二十五中和青岛师范学校资产清算、审计工作,并做好青岛师范学校资产移交工作。
  2青岛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所属资产全部划转到市北区。学校人员经费基数按2009年实际拨付的工资性支出数由市财政划拨,公用经费由市财政从教育事业费中按照生均510元划拨。
  (二)学校规划改造
  按照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和改善条件的原则,对青岛二中分校、青岛师范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以及高中课程改革和学校特色发展需要,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实施校园改造,配备教育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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