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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广东省安委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广东省安委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辖区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督促、组织辖区交通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查结果请于5月2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技术科。
  
  二、全市交通行业企业要全面检查今年以来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三、市交通运输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各辖区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o一o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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