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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宁水管[2010]15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水利局防汛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2010年防汛防旱工作,明确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履行水利系统防汛防旱工作职能,现将市水利局防汛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附件一:南京市水利局领导联系区县防汛工作分工表
  附件二:南京市水利局防汛分组职责及人员名单(略)
  附件三:市属河道管理处联系区县防汛工作分工表(略)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市水利局领导联系区县防汛工作分工表
  
  

局领导

联系区县

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联络员

李明才

浦口区

水资源处

水资源中心

华 骅

张文新

刘克利

六合区

农水处

滁管处

陈强富

沙 江

严宁玉

栖霞区、雨花台区

规计处

长管处

李宗超

臧英平

王贵勤

江宁区

政法处

建管中心

王红杰

庄雪飞

徐小春

溧水县、高淳县

基建处

秦管处

郭伟中

赵相业


  附件二
  南京市水利局防汛分组职责及人员名单
  
  

组 别

职 责

人 员

综合组

负责对水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汛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报。防办工作的综合协调

叶 松、彭海鹰、朱奇志、吕宏军、傅 江

宣传报道组

负责汛期防汛防旱工作宣传及各类信息发布,负责水情、雨情、灾情等各类报表的统计、报送。

朱允强、戴连栋、张晓峰、杨晓玉

财务物资组

负责协调防汛防旱经费,按市防指要求及时调拨市级防汛物资。

孙宝光、陈新录、王用红、杨正林

执法监察组

负责对各类防汛防旱法规的宣传、解释,对各类违反水法规事件进行及时制止,对全市防汛组织情况进行督察。

郭 超、戴 捷、李建亚、王红杰

后勤保障组

负责市防汛车辆调度、器材供应和人员生活保障。

项 阳、王光明、何辉

抢险指导组

(分三组)

指导全市重大险工隐患抢险消险。

张震宇(组长)、陈强富、庄雪飞、丁 乾

吴永新(组长)、孙育明、郭伟忠、杨建贵

王身军(组长)、缪大宏、宗 竞、林 森


  附件三
  市属河道管理处联系区县防汛工作分工表
  
  

单位

联系区县

说明

长江河道管理管理处

江宁区、栖霞区、雨花台区

各河道管理处在做好分管河道的防汛工作外,应加强与区县防汛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

溧水县、高淳县

滁河工程管理处

浦口区、六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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