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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推荐申报先进阶段(6月-8月)。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发现“五五”普法先进典型,于8月底前向省厅推荐“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省厅将对各地上报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查,确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从中择优逐级向部里推荐,作为全国表彰的推荐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对照《福建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本部门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坚决杜绝做假行为,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确保“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省里和本地区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五五”普法行之有效的做法,为深化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省厅普法办通报工作动态。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一次推动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契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100分) 受检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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