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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人社发[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六、相关待遇
  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从与单位办理岗位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相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2009年4月前已取得行业或原劳动部门高级技师证书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对符合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须增加一门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并评审通过后,可换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证书。
  2.对在考试中具有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行为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并通报全省。其他违纪处理,按照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关系到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抓紧做好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的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一定要认真组织、高度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10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2.2010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审收费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申报工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已考取技师岗位证书

申报高级技师名称

是否参加集中培训

联系电话

备注

工种

证书号

取证时间

                         
                         
                         
                         
                         
                         
                         
                         

  注:1.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填报此表,符合放宽申报条件者,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2.申报高级技师名称相同的填在同一张表上。
  3.此表一式两份。(①必须打印。②填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2:
  2009年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审收费标准
  
  

收费类别

工种

高级技师名称

收费项目

职业道德

(元/人)

考核费用

(元/人)

b类

电工

电工高级技师

20

450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计算机系统操作高级技师

c类

中式烹调工

中式烹调高级技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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