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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运河常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扬州施桥邵伯三线船闸建设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我局定于4月20~22日对苏南运河常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施桥三线船闸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依据: 1、交通部2007年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52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 3、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4、省交通厅苏交质[2007]5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5、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6、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苏治工发[2009]8号《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单位对施工一线人员开展上岗安全培训教育和对施工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 4、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监理单位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情况; 5、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及日常管理情况; 7、施工驻地、场内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8、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11、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及使用管理情况。 三、督查日程安排 4月20~21日 苏南运河常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 4月22日 施桥三线船闸工程 四、督查组织形式 1、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各标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按照附件要求进行汇总; 3、督查组检查相关内业资料和现场情况; 4、督查组与建设单位就督查情况进行座谈; 5、请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我局顺利完成本次督查任务。在本次督查中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无故缺岗。 联系人:汪宜军 电话:025-52853026 13605183460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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