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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8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畜牧局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市畜牧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畜牧业先进技术应用加速推进,畜牧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畜牧业发展推进年”成效显著,全市大中型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发展到1248个,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达到158家,全市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5.9万吨、25.6万吨和10.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8.4%、14.2%和16.5%,畜牧业各项生产指标均居全省前列,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畜牧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畜牧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握新形势,研究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业绩,努力推动我市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转变,为实现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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