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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冀农纪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农业厅2010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

[接上页]

  五、加强调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农业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效治理商业贿赂的思路和对策,为加强监管、规范项目运作、避免发生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子屏、视频、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扩大宣传范围,以多种方式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以诚信守法、勤政廉政、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履职理念,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四是加强党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等党政法律法规,学习并遵守省农业厅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要利用厅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组织到周边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方式,切实搞好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讲廉政,带头执行廉政规定,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相互监督,经常提醒,共同防范,确保事业安全、干部安全。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要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厅领导班子主抓,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协调,厅属单位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反商业贿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全厅整体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摆上议事日程,与反腐倡廉其他重要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为切实加强全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厅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岭任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厅巡视员李大北、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孙进群任副组长,驻厅监察室、厅计财处、人事处、法规处、市场信息处、办公室以及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产业化办公室所属综合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强化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主要职责是加强日常调度,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使之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落实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相结合,推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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