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124号
【颁布时间】 2010-08-03
【实施时间】 2010-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采用埋弧自动焊工艺开展主管道焊接预制活动的复函


  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主管道预制埋弧焊(saw)工艺试验件制造申请》(台玛发企字〔2010〕9号)收悉。经审查及现场检查,我局认为:
  你公司在我局监督下完成了埋弧自动焊工艺试验件的制作,满足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08)06号)条件第七条的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采用埋弧自动焊工艺开展主管道焊接预制活动。
  特此函复。
  
  
二○一○年八月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