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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本次活动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事务所按照活动组委会的要求具体承办。 五、对承办单位要求 (一)承办单位应设立知识竞赛技术组、检测技能比武技术组和宣传组等相应机构,负责知识竞赛的试题选择、准备,安排笔试现场及阅卷、统计,确定现场比武的项目设置、规则制定(包括考场纪律要求、保密规定、监考人员的纪律规定等)、技术评判(包括阅卷评分办法)、现场安排、现场的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同时分阶段做好知识竞赛和考核比武的宣传工作。 (二)承办单位应于8月27日前,将机构设立、人员组成以及详细方案(包括需要制定哪些要求或规定)和各阶段安排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审核。 (三)承办单位应于9月3日前,将知识竞赛试题试卷、考试组织形式和人员安排以及判分原则、评分统计方法、监考组、阅卷组、评判组人员组成等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审核。其中试卷的题型应参考总局门户网站“质量提升”专栏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网站首页在线提供的知识竞赛参考试题集,至少包括选择、判断、填空、简答、计算和案例等多个类型,题量应满足120分钟的答题要求。 (四)承办单位应于9月10日前,将现场操作比武的项目、地点、方式、现场组织协调细则以及判分原则、评分统计方法等报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处。操作比武项目应考虑到比武操作的项目(产品)或专业范畴及总局门户网站“质量提升”专栏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网站首页在线提供的检测项目,同时又适应大多数参赛队的能力。 (五)承办单位应按照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和大质检文化建设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比武活动,其中关键过程应当录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宣传大比武活动,扩大影响,树立质检系统检测队伍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形象。 六、对各参赛队的要求 质监各区县局和直属机构、检验检疫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比武活动,加强领导,精心准备,认真部署,将大比武活动纳入检测工作整顿和质量提升总体活动之中,精心准备部署。以丰富多彩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大比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参加全国检测技能大比武决赛组队方式 通过知识竞赛和现场操作比武,根据考核比武成绩,考虑到专业分配,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从中筛选8名队员组成参加全国检测技能大比武决赛的天津市代表队。 八、联系方式 (一)市质监局认证认可处 联系人:张争 电话:2718209327182094 传真:27182094 邮箱:tjjjrenping@163.com (二)市检验检疫局科技处 联系人:付文新 电话:022-25323613 传真:022-25324869 邮箱:fuwx@tjciq.gov.cn (三)承办单位 联系人:吴利蕊 电话:23360571 13821145789 传真:23360529 邮箱:angeltj@163.com 注:请于8月27日前将报名名单及统计表格发送至: 传真:27182094 邮箱:tjjjrenping@163.com 附件1: 天津市质检系统检测技能大比武参赛人员名单
附件2: 检测技能大比武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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