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科计[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2
【实施时间】 2010-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年度面上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十二五”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将贯彻“尊重科学、激励创新、培育人才、倡导应用”的方针,面向全省,重点围绕我省重点学科、重点团队、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引导科技人员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中挖掘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问题,加强人才储备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推进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经研究,现决定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简化程序,采取初审权下放、并由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的工作机制,强化依托单位的自主权和责任意识。各依托单位根据省基金办分配的推荐指标,认真做好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指标数、登录号及密码请各归口推荐单位指定专人与省基金办联系获取。有意并具备推荐条件的非定向社会研发机构可直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注册(http://isis.kjllt.com/),并与省基金办联系认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2010-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2011年度面上项目。其中:
  2010-2011年度青年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4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2011年度面上项目单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左右,资助对象是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者只能选择申报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一种、一项,严禁变相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2010-201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请各依托单位和申请者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自行下载《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阅研,对照条件推荐申报,严格把关,曾在国家基金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布置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可先分别预填申报书(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下载),组织初审。
  2、经各单位初审遴选后的项目按限额实行网上推荐(网址:http://isis.kjllt.com/)。各单位先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在本单位名下注册申请人信息,分别自动获得限额内的申报帐号和密码。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完成填报后,由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推荐。
  3、凡经本单位确认推荐的项目,由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df文件并下载,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两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依托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各归口单位应对最终推荐的项目归类整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五、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尽早组织填报,避免网络堵塞。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0年9月26-27日。
  
  六、联系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 刘少波,范丽 0551-2655036
  网络技术咨询 姚宁广 0551-5370067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谢 敏 0551-2677732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汪 凯 0551-2866635
  
  
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