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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8〕36号)要求和省政府与企业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省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103家国家重点用能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报经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量目标完成情况 参加2009年考核的国家重点用能企业共有97家,有6家企业因兼并、破产、关停等原因没有参加考核。参加考核的企业中,96家完成了年度节能量目标,占98.97%,1家未完成年度节能量目标,占1.03%;共实现节能量1239.9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完成“十一五”节能量目标的138%。其中,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量的68家,占70.1%;完成80%-100%的28家,占28.87%;完成30%以下的1家,占1.03%。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2009年,国家重点用能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投入,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监测、宣传培训等工作,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节能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各企业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通过节能例会制度等形式,安排部署节能任务,及时了解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各企业都设立或指定了节能管理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聘任具有节能工作知识和经验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多数企业在各分公司、生产车间也设立了专职的能源管理岗位,形成公司、分厂、车间三级能源管理体系。 (二)节能考核和奖惩制度逐步落实。各企业都把节能目标列为经营管理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年度经济计划。许多企业对节能考核管理措施进行修订,节能目标分解进一步细化,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节能奖惩制度进一步深化。大多数企业把节能量指标转化为工艺能耗和主要产品能耗降低指标,采用签订责任书、承包合同等形式将节能目标层层落实到企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并作为企业内部评优树先的内容之一,奖优罚劣。 (三)节能技术进步深入开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坚持节能投入不动摇,把节能技术进步作为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资金短缺情况下,节能投入力度不减,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技术创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35家企业设立节能研发资金,共计5亿元,推动了一批节能关键技术的突破。有83家企业设立了专项节能技改资金,共计45.5亿元,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量74.3万吨标准煤。部分企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取得良好效果。 (四)节能法律、法规逐步落实。依法开展节能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及省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自觉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大多数企业对主要用能设备制定了能耗定额管理制度,确定定额标准,定期组织检查;新、改、扩建项目按照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进行设计,按要求编制节能篇章,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 (五)节能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加强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管理,按季度报送企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要求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多数企业充实了车间、班组能源统计力量,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报表。进一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配备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将能源计量与企业的用能管理和各项考核相挂钩。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操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多数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从考核情况看,节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节能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少数企业没有落实重点用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没有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的有关规定。二是节能工作投入不足。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对节能技术研发重视不够,自主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节能技改投入不足。三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能源管理人员业务不精、素质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