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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河道杂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水利(水务)局和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委、环保、信访、法制、工商、供电等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定整治工作相关政策,统一协调整治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密切协调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杂船整治牵头抓总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做到横向协调有力、纵向联动快速,条块结合紧密。各区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好本辖区杂船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形成杂船整治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法制教育和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调解等手段,教育引导船户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贯彻执行杂船整治的各类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对不自行处置、又不交由政府统一处置的杂船,依法强制清除。 (五)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强势推进和确保稳定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围绕整治目标,克服一切阻力,确保全面整治到位,又要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或交由辖区政府统一处置、拆解销毁的船主给予补贴和奖励;对住房、就业、就学有困难的市区户口船民,在政策范围内积极给予帮扶。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着力化解不和谐因素,稳妥推进专项整治,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市河道杂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市河道杂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跃进 副市长 副组长: 韩天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文祥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局长 戴锦明 市水利(水务)局局长 成 员: 郦 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大康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斌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亮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陆文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费元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京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林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绍明 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 蒋金龙 市农委副主任 费永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钱菊兴 市信访局副局长 褚春华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沈天荣 苏州工商局副局长 谭 健 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炳华 吴中区政府副区长 蒋炜鼎 相城区政府副区长 陈 隆 平江区政府副区长 唐剑荣 沧浪区政府副区长 谈岳良 金阊区政府副区长 黄继跃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明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水务)局。戴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绍明、陆文华、王京、钟梅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