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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函[2010]666号
【颁布时间】 2010-08-13
【实施时间】 2010-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我国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沟通理解关爱 心理和谐健康”。促进心理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公众心理健康问题,倡导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我部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精神卫生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各地要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的要求,加强精神卫生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提高和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传授改善心理健康、提升心理素质的知识和技能。
  
  二、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围绕我国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加大在公交车、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的力度。通过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现场义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
  
  三、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进行社会动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教育、宣传、公安、文化等部门,工会、共青团、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共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状况。各地要深入宣传《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卫办疾控发〔2007〕84号,可在卫生部网站首页-业务频道-疾病控制-精神卫生栏目中下载),营造沟通、理解、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世界精神卫生日前后,要充分利用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防治,充分宣传我国精神卫生防治的有关政策和科学知识,动员有明显精神疾病症状的群众主动到精神疾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和正规治疗,共同创建和谐社会。
  请各地将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情况于2010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精神卫生宣传主题和关键点
  

  
  一、主题
  沟通理解关爱 心理和谐健康
  
  二、宣传口号
  (一)儿童青少年:赞扬鼓励 快乐成长。
  (二)职业人群:坦诚互信 惬意工作。
  (三)社区居民:理解关爱 邻里和谐。
  
  三、目标人群
  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和教师、职业人群、社区居民。
  
  四、宣传重点
  (一)和谐社会是社会成员的美好追求,心理和谐健康从个体的心灵感受出发,是社会和谐的心理基础。小我构筑大我,只有社会成员个体的内心和谐健康才能构建起整体社会的和谐。拥有和谐心理,个体可以怀着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未来,笑对挫折,享受生活。拥有和谐心理,团体能够传递信息,分享智慧,众志成城。拥有和谐心理,社会能够在理性平和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继续前进。
  (二)沟通是通往和谐心理的桥梁。有效的人际沟通,不仅可以满足人认识社会与他人的基本需要,建立社交网络,改善人际关系,而且有利于深化自我认识,挖掘自我潜能。理解是和谐心理的润滑剂。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多角度思考和看待问题,有助于建立理性客观的评价体系,营造和谐友善的生活、工作、学习氛围。关爱是和谐心理的保温毯。真诚体贴的关心和爱护,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增加情感的凝聚力,让人们在团结友爱的大家庭中安居乐业。
  (三)在家庭这一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中,亲子交流与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成长关系密切,在儿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积极的肯定、赞扬和鼓励会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动力。父母要认真观察,善于发现孩子的潜力和优势,引导孩子锻炼心理能力以及其他技能。通过亲子交流,了解孩子,关爱孩子,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其人生成长的最初阶段,学会树立目标,尝试追求成功,并且在接受与认可之中学会自尊、自爱和尊重他人、博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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