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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邯郸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8-17
【实施时间】 2010-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关过渡性办公地点的通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现机关办公楼(邯郸市中华北大街66号)建于1974年,砖混结构,设计年限30年,已超期使用6年,根据专家安全评估鉴定已属危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停止使用。自2010年8月18日起,市政府机关临时使用原石家庄海关邯郸办事处和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作为过渡性办公场所,特此公告。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3112555  3107175  3065588(传真)。
  通讯地址:邯郸经济开发区联通北路1号。
  邮政编码:05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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