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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农委党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8-16
【实施时间】 2010-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19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明确责任分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分管处、室、站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处、室、站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站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把关审核,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强化评估考核。要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适时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同时,结合岗位职责变化、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防控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处、室、站和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与评先选优、奖惩和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附件:
  
  
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泽斌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孙尧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孙红日 办公室主任
  李志红 组织人事处处长
  崔成健 计划财务处处长
  牟晋伟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牟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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