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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明确责任分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分管处、室、站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处、室、站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站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把关审核,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强化评估考核。要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适时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同时,结合岗位职责变化、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防控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处、室、站和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与评先选优、奖惩和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附件: 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泽斌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孙尧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孙红日 办公室主任 李志红 组织人事处处长 崔成健 计划财务处处长 牟晋伟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牟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