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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农委发〔2005〕59号)文件精神,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编办《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青组〔2005〕17号),经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事业单位科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增强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职位和参加范围 (一)竞争职位: 1、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综合科、粮油科、蔬菜科科长职位各1个; 2、市植物保护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保护与药检科、土壤肥料科科长职位各1个,副科长级职位1个; 3、市农业环保能源工作站(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环保能源科、农产品质量检测科科长职位各1个,副科长职位1个; 4、市农委机关后勤服务站综合科科长职位1个; 5、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综合科、教务科科长职位各1个,副科长职位1个。 6、市农作物原种基地办公室主任(正科级)、生产技术科科长、多种经营科科长职位各1个。 (二)参加范围: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植物保护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农业环保能源工作站(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农委机关后勤服务站、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作物原种基地符合竞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单位正科、副科级职位的竞争。 三、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与竞争职位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 4、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规定的任职资格内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廉洁勤政,关心群众,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竞争正科级(七级职员)领导岗位的职员,须在副科级(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参加副科级(八级职员)领导岗位的竞争;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参加正科级(七级职员)领导岗位的竞争。 7、竞争科长职位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争副科长职位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8、参加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年龄和任职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步骤 竞争上岗采取不定向竞争的办法进行,竞争者只竞争正科级或副科级职务,具体职位由党委根据竞争情况、工作需要和干部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使用。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动员报名(8月17日-8月18日)。各有关单位分别召开竞争上岗动员会,公开竞争职位、竞争资格条件和竞争上岗程序,进行思想发动。本人填写《报名表》,报组织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8月19日)。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述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竞争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内容包括本人简历、竞争优势、任职后的打算以及对竞争上岗的态度,每人限时6分钟。 (四)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考评委成员和各单位民主测评,各占50%。考评委成员由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竞岗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单位参加测评人员只对本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评委成员对各单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均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好”分100、95、90分三档;“较好”分85、80、75分三档;“一般”分70、65、60分三档;“差”分55、50分两档。民主测评分别去掉5%的最高票和5%最低票,计算出每个竞争人员的民主测评得分。各单位分别按竞争职位由高到低排出名次,予以公布。 (五)组织考察。根据竞争者得分排名情况和平时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任人选。党委根据民主测评、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影响其使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和任职手续。新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五、组织领导 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农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履行程序,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竞争上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部分事业单位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略)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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