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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165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2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0〕140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张显富 副市长
  副组长 李明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付 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渝 市监察局副局长
  任晓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 露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 刚 市环保局副局长
  雷文彩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淑兰 市经委副主任
  曹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罗林富 泸州质监局副局长
  章 华 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发文。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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